左二护军府副护军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共四员。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代置。《奚智墓志》: “君,故大人,大莫弗乌洛头之曾孙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○七)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。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浙江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尚书省刑部始置,为司门司次官,司其曹之籍帐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,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一员,从六品上,仍为司门司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麾氅、旌节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东汉置吏曹尚书,一说名吏部曹尚书,后改名选部尚书。三国魏改选部尚书置,为尚书台(省)吏部曹长官,三品。两晋南北朝沿置,位居列曹尚书之上,晋、宋三品,梁十四班,陈三品、中二千石; 孝文帝太和十七年
官名。唐朝中期以后置,为诸司使之一,多以宦官充任。五代沿置,无职掌。宋初属横班诸司使,太祖乾德二年 (964) ,定其品秩视少监(四品)。常领本局之事,掌乘舆、朝会、游幸、大宴供奉之事,并赞引亲王、宰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女官名,东汉置,“彩女”,也写作“采女”、“女”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及光武中兴……又置美人、宫人、采女三等,并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巳。”王翰《飞燕诗》:“紫房彩女不得见,专荣固宠昭阳殿。”参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