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参见“工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军官。辖凤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文书名。北宋神宗以后,官员除授差遣,先给信札。若官员辞免不允,或不待其领取官诰,先令供职,则再降札子晓谕有关官府,由宰执亲自签押,称为照札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惜薪司所属机构。掌供应宫廷薪炭。设佥书、监工以督其事,皆以宦官为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少皞的另一称号,见“少皞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为鸿胪卿副贰,梁二班、陈八品。北齐置一员,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,位次少卿,七品。历朝沿置,亦称“鸿胪寺丞”。隋、唐、五代置二员,隋初正七品,炀帝改从五品,唐从六品上。唐高宗、武
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:王、嗣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、开国侯、开国伯、开国子、开国男。皇子、兄弟封国,称亲王。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。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。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掌人匠词讼。置都提领一员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理藩部尚书设,并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掌领部务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