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副大使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
1、屯垦编制单位机构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。”2、屯田部的省称,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。
官署名,元朝置。掌地方监察。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、日历所、会要所置,以本署官兼任,掌本署修史之事务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八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代设此医官,供内诗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金朝贞祐元年(1213)设于京城各门,每门一员,掌收支器物,秩正八品,常以各门副尉兼任。
西域折兰国国王。《汉书·卫青霍去病传》:“(去病)转战六日,过焉支山千有余里,合短兵,鏖皋兰下,杀折兰王,斩卢侯王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龙署。置都尉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右署。掌养马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仆寺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骁骑参领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副长官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即库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; 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 复名库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