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仓科道
见“巡视京通各仓御史”。
见“巡视京通各仓御史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秘书监简称。
养马机关,汉置,掌养骏马,其长官为令、丞。参看“骏马令”条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
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亲府次官。详见“亲府右郎将②”、“亲府左郎将②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①军府名。左、右卫及太子左、右率卫府所领三卫之一,皆为内府,极受亲信,可宿卫内庑。隋朝设左勋卫开府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名勋侍。唐朝有左右卫勋卫一府、勋卫二府和率府勋卫府。宋徽宗崇宁四年 (11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旗帜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陈礼仪之事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