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都纲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都纲”。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都纲”。
官名。西魏置。《周书·侯莫陈崇传》:“(侯莫陈悦)从魏孝武入关,为太祖直荡都督。”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五年,改升提领八作司为提举八作司,正六品;掌出纳内府漆器、红瓮等。二十九年因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。详“提举左八作司”和“提举右八作司”两条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提举八作司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审计部,掌审计事务。见“审计部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称内酒坊使,掌内酒坊之事。后复旧称,且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。设司员满、蒙各一人,贴写书吏一人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,为“三互法”的内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,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魏传》注引《晋阳秋》,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, 以刺史假节,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,朝廷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库藏出纳等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管理三库大臣》:“管理三库大臣,满、汉各一人,掌库藏出纳,月会岁要,覈实以闻。其属:档房主事一人,银、缎匹、颜料三库郎中各一人、员外郎各二人、司库五人
官名。元朝中御府长官,正三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明堂的营建事务,属营明堂大将。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二一《元周安墓志》:“神龟元年(518),除城门校尉,营构明堂都将。”
官吏升赏方式之一。《汉书》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,如《张良传》记“赐张良金百镒。”《惠帝记》记“赐将军四十金。”《循吏传》记“二千石有治理效,辄以玺书勉励,增秩赐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