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文门正监督
见“崇文门监督”。
见“崇文门监督”。
做官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孝惠、高后时,为天下初定,复弛商贾之律,然市井之子孙,亦不得仕宦为吏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五郊群神事,隶太常寺太庙署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总领东京军民政事。
官名。即 “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”,或称“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”。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始置,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,后罢武臣提点。掌提辖诸县刑狱、兵民、贼盗、仓场、库务,兼管沟洫河道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膳部侍郎置,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膳部郎中置。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亦置,位员外上。官名。隋初膳部司的主官为膳部侍郎,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,称膳部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
官署名。元末置于有关行省,以处理军政事务。自顺帝至正十一年 (1351) 起,先后于济宁(今属山东)、彰德 (今河南安阳)、陵州 (今山东德州),冀宁 (今山西太原)、保定、大同、真定 (今河北正定)
官场用语。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。如知县升知府,县丞升知县之类。清朝制度,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。道员为最高班次,以下知府、同知、通判、知州、知县、佐杂各为一班,分别称为道班、府
官署名。即中书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中书省。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,改中书令为凤阁令。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中书省》:“中书令之职,掌军国之政令,缉熙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,掌大和岭诸隘屯兵,控制边要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 四月,置于代州。设西面经略使领司事。经略司设立后,行元帅府辄分其兵,西京、太原、河东及州郡军马不从征调。同年八月,罢经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