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御史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掌清查京畿及边境地区屯田事宜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题准在京并直隶各卫所屯种事务,照南直隶例,差御史一人,领敕清查。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奏差清查边境地区屯田事务二人,一人往山西宣大、雁门处,一人往陕西、甘肃、延宁等处,三年一任。清初沿明制置巡视屯田御史一人, 顺治四年(公元1647年)省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掌清查京畿及边境地区屯田事宜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题准在京并直隶各卫所屯种事务,照南直隶例,差御史一人,领敕清查。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奏差清查边境地区屯田事务二人,一人往山西宣大、雁门处,一人往陕西、甘肃、延宁等处,三年一任。清初沿明制置巡视屯田御史一人, 顺治四年(公元1647年)省。
犹言办公室。古代三公开阁,郡守比古之侯伯,亦有阁(见唐赵璘《因话录》五)。阁通用。汉太尉之阁,犹言太尉办公室,郡守之阁,犹言郡守办公室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下及诸曹各有书佐。”
即“北大王院”。
周朝对卑职小吏的劳绩进行考察而举荐升迁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七曰达吏”。郑玄注:“达吏,察举勤劳之小吏也。”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尚书省工部长官,员一人,正三品,掌百工、屯田、山泽之政令。唐朝沿置。中叶后渐成虚衔,部务由侍郎主持。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,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司平太常伯,咸
唐朝御史大夫别称。《资治通鉴》卷244唐文宗太和六年十二月丁未“初,李宗闵与德裕有隙”条胡三省注: “唐制: 大朝会,御史大夫帅其属正百官之班序,迟明列于两观,故以为大门官。”唐朝称御史大夫为大门官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四人,正八品,奏补。佐所长管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隋朝诸郡、县属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隶于总领、承应长之下。初设三人,康熙五十六年(1717)裁。旋复设二人,并增设六人。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,由庖人内升补四缺。乾
指帝王在位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肆中宗之享国,七十有五年。”
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郡太守的佐吏,掌郡的财政会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犊民酉牧,年七十余,有至行,举为计曹掾;帝嘉之,特除郎中以显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