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昭玄”。官署名,北齐置,掌管诸佛教。其官有大统一人,统一人,都维那三人,也置功曹、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吏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。
官名,汉三公府置,掌奉诏书出使察举诏书指定的事。在府称清诏掾,出使时称清诏使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附第五种传》:“永寿中,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,廉察灾害,举奏刺史、二千石以下,所刑免甚众,弃官走者数十人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征伐。曹仁曾任此职,不常设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掌理典试事务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。南齐复旧名。参见“平准令”。官署名,东汉大司农所属的平准令,掌管平抑物价兼管丝织物练染。晋与南朝改属少府,为专管染色之官,南朝宋因避顺帝讳,改称染署。南齐复称平准署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,本为汉代察举科目。神龙三年(公元707年)诏举,苏晋等五人及第。
官名。代理啬夫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除吏律》: “有兴,除守啬夫,假佐居守者,上造以上不以令,赀二甲。”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三人。掌文书案牍。
见“民政部侍郎”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民政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,减员额为一人。见“民政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