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右选
官署名。简称尚右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 改革官制,由审官西院改名,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、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、非枢密院宣授者。设右选郎中一员。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。下分六案,设主事、令史、书令史、守当官等吏人。南宋沿置,分十案,掌大使臣以上差注,破格出缺,较量功过,奏荐诸军赏功等事。
宋代吏部四选之一,见“吏部四选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尚右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 改革官制,由审官西院改名,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、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、非枢密院宣授者。设右选郎中一员。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。下分六案,设主事、令史、书令史、守当官等吏人。南宋沿置,分十案,掌大使臣以上差注,破格出缺,较量功过,奏荐诸军赏功等事。
宋代吏部四选之一,见“吏部四选”。
内官等级。南齐置,以美人、中才人、才人为之,无定员。位低于“九嫔”。闲散的官职。唐白居易《早春独游曲江诗》:“散职无羁束,羸骖少送迎。”《旧唐书·李适之传》:“适之惧不自安,求为散职。五载,罢知政事,
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西汉始置,主侍侯,理家事。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,均由家臣上奏、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,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。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。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,家
官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国务院置,得代理秘书长。次年取销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第十一阶,正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司谒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
宋朝乡役名。掌督催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太宗淳化五年 (994) ,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改为雇役。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。南宋时,福建路仍置,轮差或招募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文散官,以授正五品下文官。元沿置,改正四品文官,宣授。明朝亦置,为正四品文官,初授。官名。金代文散官正五品下称中顺大夫,元代升为正四品,明代为正四品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
官名。宋太宗时置于诸转运司及沿边各路,以三班使臣或内侍充任,员各一至三人。掌监察部内官吏,亲军政、察边事。无事则每年回京入奏一次,沿边有警则随时驰驿上闻,例许风闻言事。神宗元丰元年 (1078) 定制
即“云都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