辟士四科是汉朝推荐任命官吏的四条标准。汉朝官吏的任用,初由朝廷委派,后来,朝中的高级官员和地方州郡的属吏,皆由自己向朝廷推荐任命,但有些实在不称职,于是肃宗孝章帝建初年间下诏辟士四条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。夏官府吏部司长官,员一人,掌官员选举,权力极重。下设小吏部下大夫、大吏部上士以佐其职,领司士上士、司勋上士、司录上士等官属。北周沿置,司勋置中大夫,不复属之。北周武帝建
官名,西汉哀帝时置,掌太后车马。秩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,称永信宫……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参看“永信少府”条。
官署名。东汉分客曹置,与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。隶尚书台。设尚书为长官。三国魏省。西晋复置,设郎 (郎中) 为长官。隶客曹尚书,不置客曹尚书时隶尚书左仆射。东晋省,并入主客曹。北魏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帅内三郎,掌宫禁中侍卫,随皇帝出征时,还负责看管被俘敌将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 “虏法,获生将,付其三郎大帅,连锁锁颈后。”其下统三郎将、三郎卫士等。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省设有。从三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土兵官名。清制,四川省置一人,驻越巂厅暖带密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理藩部尚书设,并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掌领部务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,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,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。元制,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,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, 由皇帝任命,亦称省选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西汉置,其职相当于太子洗马。东汉省。参见“太子洗马”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对各国牒报、作战方法之研究,以及驻外武官、调查员等事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五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