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司木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司次官,佐司木中大夫掌木工之政令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司木司长官,称司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中大夫后,遂仍为次官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司次官,佐司木中大夫掌木工之政令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司木司长官,称司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中大夫后,遂仍为次官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木中大夫”。
官名,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,为高级将领,掌帅军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温宿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译长各二人。”
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等简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又称“东京统军司”。统领开、保、湖、宁、衍、连等州及顺化、来远等城兵马。官署名。辽代以辽阳为东京,东京都统军使司与东京兵马都部署司,为镇守东京的官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和《
官名。清末学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额设四员,正五品,视郎中,位左、右参议之下。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。
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。见“落燕都”。
“典农中郎将”、“典农校尉”、“典农都尉”等官的简称 (参见各条)。《三国志·后妃·明悼毛皇后传》: “迁 (毛) 曾散骑常侍,后徙为羽林、虎贲中郎将,原武典农。”泛指典农诸官,也作为“典农中郎将”、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二人,正五品、从五品、正六品不等,奏补。主管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官制用语。即军职转迁。宋制,每遇大礼,殿前、侍卫马步军诸军职,各依次迁补。转至军都指挥使,再迁则遥领刺史; 再迁为厢都指挥使,遥领团练使。若所迁军职已满员,即罢军职,则正为团练使、刺史赴本任,或为他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