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哈尔都统
官名。清康熙十四年(公元1676年)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,设总管、副总管等以统领之,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改置察哈尔都统,驻张家口,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(原为察罕诺门部及喀尔喀、额鲁特部)游牧之事。其副职有副都统,下设总管、副总管、参领、副参领、骁骑校等官。都统管理牧政的机构有游牧处,设理事官八人,每旗一人,专管游牧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察哈尔都统,统辖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的军民两政,其具体职掌,参见“绥远都统”。
官名。清康熙十四年(公元1676年)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,设总管、副总管等以统领之,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改置察哈尔都统,驻张家口,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(原为察罕诺门部及喀尔喀、额鲁特部)游牧之事。其副职有副都统,下设总管、副总管、参领、副参领、骁骑校等官。都统管理牧政的机构有游牧处,设理事官八人,每旗一人,专管游牧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察哈尔都统,统辖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的军民两政,其具体职掌,参见“绥远都统”。
满语。又作“大”。意为“头目”、“首领”。常用作官名。
官名。西晋武帝咸宁 (275—280) 中立国子学,置一员为长官,掌教授生徒儒学,主管国子学,参议礼制,隶太常。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,而祭酒则常置。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(482) 置国学,置一员,位比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阶,秩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使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平秩郎。见《金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保氏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掌规谏皇帝之任,下设保氏上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保氏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保氏下大夫
官名。元朝设此官,掌花卉果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上林署·花园》。官名。元置,见“花园”。
官名。即左尚丞。
官署名。即大理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大理寺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大理寺为司刑寺, 以司刑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名。隋初如北齐之制,右尚方署置令二人,丞六人,隶太府,炀帝时改隶少府。唐沿置,武后时去方字,称右尚署。设令二人,从七品下;丞四人,从八品下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事、掌固之属。掌供天子十一闲之马鞍辔及
官名。西周置。武职。职掌及官位大小不详。见《散盘铭》。
武官名。明置, 见“京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