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居官
官场用语。又称私居官。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,皆称为私居、寄居官。意指有官者,本朝廷仕宦之臣。
官场用语。又称私居官。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,皆称为私居、寄居官。意指有官者,本朝廷仕宦之臣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龙厩署置,仍隶太仆寺,设令二员、丞二员,有左右驳皁二厩。唐朝太仆寺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饲马牛、给养杂畜,良马一丁,中马二丁,驽马三丁,乳驹、乳犊十给一丁; 又有
官名。即太史丞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赵国、郭默攻其河东,至于绛邑,右司隶部人盗牧马、负妻子奔之者三万余骑。骑兵将军刘勋追讨之,杀万余人,国、默引归。”
即幕友。对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及地方军政官延聘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等佐理人员的通称。唐代黄滔诗:“锦里幸为丹凤阙,幕宾征出紫微郎。”见《黄御史公集·三喜侯舍人蜀中新命诗之二》。
官名,掌治其县,(见《后汉书·郡国志一》)。《后汉书·邓寇传》:“司隶校尉应奉、河南尹何豹、洛阳令袁腾并驱争先,若赴仇敌。”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 见“左右街使”。
即“第一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。见“第一领民酋长”。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见“冠军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