宴乐案
官署名。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。参见“大晟府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。参见“大晟府”。
春秋时的军队建制。见“三军将佐”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。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豆仓中士,正二命;豆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豆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官名。元置,属典瑞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。
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,掌东西城道路修整工程。
官名。负责防卫。南北朝时诸王有防阁将军,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。唐朝也有此官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》、《资治通鉴》宋泰豫三年注,齐建武元年注。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凡京司
辽天祚皇帝败走乌古敌烈部,谟葛失来迎,率部人防卫,天祚帝封其为神于越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万章传》记其“为京兆门下督,从至殿中,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,莫与京兆尹言者。章逡循甚惧。其后京兆不复从也。”此门下督似为随侍及佐助京兆尹处理门下众事之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