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司左审刑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羽林军统兵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置,员二人,从三品。德宗贞元三年 (787) 增一员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宋初置, 见“比部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,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,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东安州(今河北安次西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下辖一镇抚所,十行军千户所,左、右屯田千户所及
官名。三国蜀置,统兵,位在后军师下,后护军上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统兵,位在后军师下、后护军上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。
官名,金朝置。这是女真语的音译,也译做胡鲁勃极烈。“忽鲁”是“统帅”、“统领”的意思。“勃极烈”是“长官”的意思。金朝凡长官(官长)皆称“勃极烈”。忽鲁勃极烈,犹言统帅、统领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
官名。明置,掌收宣课司的税。明制,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,以大使掌其税收,称宣课司大使,从九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宣课司大使》。官名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,于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卢沟桥设宣课司
官署名。清政府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设于各省,以抚绥流亡、营造宫衙为其目的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,为统兵武官名号,以路博德为之,后渐为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、南北朝,迄隋,皆置为将军名号。高昌亦置。东汉末至三国魏,地位较高。三国魏、两晋、南朝宋皆为五品,梁为武职二十四班之第四班,陈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