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室御史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五年(1727)设,二人。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五年(1727)设,二人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时,五岳庙设管勾、提举或提点官。后改置监官,以选人充任。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,如同黜降宫观之例。南宋时,因官多阙少,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,理为资任。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。
官名。元朝太史院置,五人,正八品,佐保章正观测记录星象变异,占定其吉凶之事。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曾沿置于太史监。吴元年(1367)改太史监为太史院,仍置,秩从八品,职掌依旧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萨宝府”。
北魏“内都坐大官”的省称。
外交官名。见“驻外领事馆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中掌辖新营房官兵大臣。额设二十四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职掌与“管理旧营房大臣”同。其下属有新营房总管二十四人,章京三十二人,骁骑校三十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丞。
“行台尚书右仆射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即殿前承旨都知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