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守道

守道

官名。又称分守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掌钱谷之事。如再兼某衔者,则更兼管其事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 年间,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,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、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。共设六十道。两京不设布政司,守道无所属,则寄衔于邻近省之布政司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,前后共二十人,除数省不设外,设者多则三人,少则一人。各道员或通辖全省,或分辖三四府州,皆因事设官,裁设衔额无定,带原品衔充任。十六年定各道均兼布政使司衔。乾隆十八年 (1753)裁参政、参议等衔,定为正四品官。守道由此从临时性之“差使”,转为实官。嘉庆四年 (1799) 准其密折奏事。加之兼衔者多,事权益重,渐与布、按二司并论。所属有库大使、仓大使、典吏、攒典等员分办事务,皆因地建置,不备设。宣统三年 (1911),清亡遂废。


官名。明代布政司设参政、参议,分司诸道,督察州县。清初沿用明制,布政司置左、右参议,称为守道。初辖一府,后辖数府或一省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布政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布、按二司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十二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守道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吏

    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,相对于“京吏”而言。清制,外吏有四: 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。地方官吏,与京吏相对而言。清代袁枚《小仓山房诗集·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》:“生本粗才甘外吏,去犹忍泪为诸公。”此指地

  • 掖庭牛官令

    官名,汉置,属掖庭令,掌牛官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赵皇后》:“(元延元年)其十月中,宫乳(产)掖庭牛官令舍……取牛官令舍妇人新产儿。”宫,指中宫学事史曹宫。

  • 中都官狱长

    官名。为中都官狱长官,掌本狱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《中都官狱令》条。

  • 后宫谷帛治职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度支尚书,四品。

  • 右监门府郎将

    官名。①隋初右监门府次官,置二员,正四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右监门府将军置,为右监门府长官,一员,正四品,分掌门禁守卫。唐初复为右监门府将军,后改为右监门卫将军。

  • 普通检定考试

    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
  • 判屯田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屯田司”。

  • 亲王福晋

    见“福晋”。

  • 通考

    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
  • 副邮务长

    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