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定总管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定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定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, 掌御马供养事宜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,为“三互法”的内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,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魏传》注引《晋阳秋》,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, 以刺史假节,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,朝廷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副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二人,正四品。由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提挈全局事务。
①难治之县。《后汉书》卷五《安帝纪》: “诏曰: ‘自今长吏被考,竟未报。自非父母丧,无故辄去职者,剧县十岁、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次用。”②金朝县的等级名。凡户口在二万五千户以上者为剧县,又称次赤。设令
官名。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。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,余为同考试官。另有词赋试官、经义试官、策论试官、监试官、试律官等。后隶考试院。
官名,也是官署名,属少府,有令有丞,掌帷帐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减太官、导官、尚方、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‘内者主帷帐。’并署名也。”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同级京官转补优秩之班次。六部、理藩院右侍郎转左侍郎,翰林院侍讲学士转侍读学士,侍讲转侍读,詹事府右庶子转左庶子,右中允转左中允,右赞善转左赞善,皆于开列本内列名请转,再以转出之缺请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并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理欠司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清理在京及天下负欠官物之籍,立限催收。仁宗乾兴元年(1022)改为蠲纳司,天圣三年(1025)复旧名。神宗元丰
官名。为国会议长的副职,见“国会议长”。
官名。宋代翰林院设此官,以内侍押班、都知充,总管天文、书艺、图画、医官四局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内侍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