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掌刑狱。汉朝崔骃《大理箴》:“理臣司律,敢告执狱。”
官名。秦置,属少府。入汉因之,为胞人长副贰,掌屠宰之事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为胞人长之副,佐长掌宰割者。胞,通庖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武德九年(公元626年),遣谏议大夫魏征宣慰山东,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;兴元元年(公元784年)以萧复为江淮等道宣慰安抚使。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。
官名。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。景泰三年(1452)始置,一人,以侯、伯、都督充任,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,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典妇功奄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。康熙十九年(1680),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,以巡察畿辅,按治豪猾。雍正六年(1728),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,巡察山西。皆为临时差遣,不专设,事毕则解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
官署名。清末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水陆交通运输、电信、邮政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,秩正四品,隶宣政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提点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宣政院所属有大都规运提点所与上都规运提点所各一,秩正四品。每所置达鲁花赤、提点、大使、副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八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代设此医官,供内侍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