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子中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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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六科左右给事中

    官名。明置,为六科给事中的副长官。秩从六品,每科左右给事中各一人。清初废。参见“六科”。

  • 大都宪

    明朝巡抚之别称。

  • 某部族小将军

    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
  • 府通判

    官名。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,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,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。辽金元诸府无通判,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。明清复于府置通判,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。参见“通判”。

  • 太史少令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太史局为监,置监、少监,后又改少监为少令。参见“太史令”。官名。隋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
  • 会选

   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。明代吏部于弘政门会选通、参以下官。参见“廷推”。

  • 典路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,北周春官府司车路下大夫典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三司副使

    官名。三司次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,权判三司事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沿置,以员外郎以上历河东、河北、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、浙、江、湖等六路发运使充任; 盐铁、度支

  • 监三省、枢密院门

    官名。宋置,原系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。嘉定六年(公元1213年),诏以曾经担任过知县和通判资序的人充任。小使臣省罢,内侍官改以三省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。

  • 廷尉三官

    廷尉属官廷尉正、廷尉监、廷尉平(评)的合称。协助廷尉治刑狱。狱牒或以三官通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