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仓银库
官署名。明正统七年(1442)置,隶户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嘉靖(1522—1566)革副使。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。
官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专掌储银。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,续收者贮之两庑,以便支发,而中库不动。于是称中库为老库,两庑为外库,初时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嘉靖中裁革副使。太仓银库由户部员外郎、主事主管,而以给事中巡视。嘉靖中规定两月一报出纳之数。万历二年(公元1574年)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,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。季终更替。
官署名。明正统七年(1442)置,隶户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嘉靖(1522—1566)革副使。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。
官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专掌储银。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,续收者贮之两庑,以便支发,而中库不动。于是称中库为老库,两庑为外库,初时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嘉靖中裁革副使。太仓银库由户部员外郎、主事主管,而以给事中巡视。嘉靖中规定两月一报出纳之数。万历二年(公元1574年)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,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。季终更替。
管理苑圃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九》:“主将适蝼,而麓不闻。”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下等司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弥勤、勤齐掌赋税。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古今通集库,并铁卷、诰敕、贴黄、印信、勘合、符验、信符诸事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佥书、掌司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亦称“内傅母”,位在诸监之上。《王遗女墓志》: “又进尝食监。”“故超升傅姆焉,又赐品二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四)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军司马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清制,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、县丞、主簿、巡检等官。同知、通判的官署为“厅”,州同以下则为“汛”。直隶有管河道五,所属有十五厅,分六十六汛;山东有管河道二,所属有八厅,分二十二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说正式职名作小胥附下大夫。佐胥附大夫统所部禁兵。见《隋书·于玺传》。
十六国汉,后秦置,省称冠威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(刘聪)使冠威卜抽监守东官,禁(刘)朝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