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(1)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。(2)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,可以记功一次。抗战时期又规
官名。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常侍,无员数,后为定员官。三国魏末置,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置。属散骑省(东省、集书省)。初多授公族、宗室,虽是闲职,仍为显官,南朝宋以后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、衰老之士,地
官名。南诏官,主客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司次官,佐太史中大夫掌历法的编撰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辅助太史处理事务,见“太史中大夫”。
监狱类名。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,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,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。设所长一人,由该警察机关委派,并设医士、书记和男
即“吏部郎”。
职役名。唐制,在农村除里正外,每村另设村正一人,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;村民不满十户的,就隶入大村,不另设村正。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,里长选用,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。
吏员名。《居延汉简》 12.1(甲2554)与10.14(甲100)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,均有给事佐之名。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,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。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,大约与府佐相当。据
①官名。周朝派往诸侯国的监察官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,监于方伯之国,国三人。”②周初对殷遗邶、鄘、卫三国派驻的三大臣合称。即武庚、管叔、蔡叔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周既灭殷,分其畿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