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尚饮局提点
官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六品。至元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升从五品。掌酝造上用细酒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各一人,副使二人。
官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六品。至元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升从五品。掌酝造上用细酒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各一人,副使二人。
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,因长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故名。汉军法规定,如军队吏卒斩首,即以尺籍报送郡县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七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郡县属官。职为迎接新任长官至治所。
官名,汉置,为大将军府属官。大将军府分曹办公,曹之长官为掾史,掾为正,史为副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既至前,说光曰:‘……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,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,致白屋之意。’于是光独不除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(396) 置,尚书省北部曹长官。权任很重,略低于南部尚书。文成帝崩时,慕容白曜任此职,与乙浑共秉相政。参见“北部曹”。官名。北魏初期设,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说:“掌北边州郡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班领”。
唐代由吏兵二部尚书主持的铨选,见“三铨考试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》: “高祖末,(元鸷)以征伐有功,赐爵晋阳男,累迁领军、畿部都督。”
即“太子步兵校尉”。
官制用语。指系在印柄上的丝带,呈绿、紫、绀三采。綟本为草名,其色绿,故用作绶名。汉朝以之系在金质印章柄上,授予相国及诸王国贵人,两晋、南朝时只授于相国,作为其地位的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