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详谳处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名。突厥世袭官职,位次叶护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内侍省置,有令、丞各二员; 炀帝大企三年(607)改为署,隶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朝复为局,仍隶内侍省(监),置令、丞各二员。掌宫内奚隶、工役、宫官之品及宫人病、丧之事。另有典事、药童等。官
吏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,意即村长,受札萨克之命,处理村内之事。
参见“厅”。地方行政单位名。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,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,有的属府,有的直属于省,直属省的厅,称直隶厅。直隶厅除奉天凤凰、四川叙永外,皆无属县,而直隶州有属县。参看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职官
①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始置。北周沿置,属冬官府,置中大夫二人为长官,掌百工之籍,而理其禁令。隋朝置为尚书省六部之一,置官尚书一人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增置侍郎一人,佐领部事,下辖工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亲府次官。详见“亲府右郎将②”、“亲府左郎将②”。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贾琮传》:“中平元年,交阯屯兵反,执刺史及合浦太守,自称柱天将军。”
武官名。燕山右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,永乐四年(公元1406年)升亲军,掌守卫皇城西面,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司关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掌关门的禁令及征收关税。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所属有司关中士,正二命;司关下士,正一命。所掌与《周礼》的司关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