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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院刑科第四庭
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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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军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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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版授

    即“板授”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版授简称版,版或作“板”。此制始于晋而盛行于南北朝。朝廷、公府以至都督、刺史均可版授官吏,所授之官有官名、俸禄,可以持版,而无印绶与实职。此制寓有安插闲散人才、绥静地方以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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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清官

    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指适于士族高门担任的官职。除尚书、中书等地位显要的官职外,一些品阶较高,政事不繁,不一定有实权的官职,如秘书省属官、东宫官属等,亦为清官。在清官中仍有程度的不同,如“侍中”较“散骑

  • 南北互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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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卫生行政,原由民政厅掌管,多设有专科办理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《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》,其第二条规定:“各省设卫生处,隶于民政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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