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寺左寺

大理寺左寺
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。大理寺自明朝始分设左、右二寺,分理刑狱。二寺分工,明初多次变动。永乐定都北京后更定为左寺管南北两京刑名,右寺管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南北直隶和各省刑名。万历九年(1581),以二寺事务繁简不均,改按刑部十三司、都察院十三道所管划分,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、四川、贵州六司道归左寺,江西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、湖广、广西、云南七司道归右寺。清沿明制,以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山东、四川、广东、贵州各省刑名属左寺,山西、河南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广西、云南各省刑名属右寺;在京各衙门、顺天府及直隶刑名则由二寺各分管一部分。二寺设官,明为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左、右评事各四人。清为左、右寺丞,满、汉军、汉各一人; 左、右评事,汉各一人。凡刑狱案件,俱先由二寺官各按所管核拟,然后呈堂定拟具奏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科试

    明清学校制度之一。每届乡试之前,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。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,先要通过此种考试。考试合格者,方准应本省之乡试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科考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春秋掾

    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春秋掾二人,掌授《春秋》。

  • 大理寺评事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额四十八人,唐十二人,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覆。其属官有评事史。宋初大理寺正、丞、评事都有定员,分掌断狱,后去正、丞、评事之名。统谓之详断官。明制左右寺评事各四人,掌刑

  • 书艺

    流外官名。宋置,属翰林御书院,十年出右班殿直。参见“翰林御书院”。

  • 威仪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
  • 米仓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米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掌夷隶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夷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民公

    清朝对非宗室封公爵者之称呼。清制,宗室封爵有镇国公、辅国公等,谓之国公。此外,对功臣及外戚之封爵有九等,第一等为公,以别于宗室封公者,又谓之民公。

  • 焕章阁直学士

    见“焕章阁”。官名,宋孝宗淳熙十年(公元1183年)置。焕章阁是个藏书的地方,内藏高宗御制。其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。备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焕章阁学士”条。

  • 王尹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一说主管楚王宫内的纠察政令。大夫爵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 “楚莠尹然、王尹麋帅救潜。”杨伯峻注:“‘王尹’原作‘工尹’,据孔《疏》引服虔云: ‘王尹主宫内之政’,则服本作‘王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