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宗正丞
官名。北齐属大宗正寺,员一人,佐大宗正卿、少卿管理皇族宗室事务,七品。北宋属大宗正司,员二人,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,佐知大宗正事、同知大宗正事训导宗室,纠其违失。南宋改置知大宗正丞一人。金朝属大宗正府,员二人,从四品。一人从宗室中选能干者充任,一人不限亲疏,佐判大宗正事、同判大宗正事、同签大宗正事训导宗室,分司上京长贰、兼管临潢以东六司属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随府改名“大睦亲丞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的佐官,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改为大睦亲丞。
官名。北齐属大宗正寺,员一人,佐大宗正卿、少卿管理皇族宗室事务,七品。北宋属大宗正司,员二人,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,佐知大宗正事、同知大宗正事训导宗室,纠其违失。南宋改置知大宗正丞一人。金朝属大宗正府,员二人,从四品。一人从宗室中选能干者充任,一人不限亲疏,佐判大宗正事、同判大宗正事、同签大宗正事训导宗室,分司上京长贰、兼管临潢以东六司属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随府改名“大睦亲丞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的佐官,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改为大睦亲丞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引进司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高级官署间所使用的平行文。如在京部院之间,各部院与各省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之间,总督与巡抚之间,司道之间等相互行文均用之。文武衙门之间,如督抚与提督、巡抚、司道与总兵,布按二司与参将、游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掌理狱卒,稽核南、北二所收禁人犯,发放囚衣、囚粮、药物等。设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 司狱,满四人、汉军、汉人各二人; 经承二人。另有太医院所派之医士二人隶厅轮值。光绪三十二年(
官名,其义同“郎”,秦汉郎中令所属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等都是郎官。除议郎外,凡郎官皆掌持戟值班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或侍从左右。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,初令郎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京官三年京察,外官六年大计。考核官吏,核以四格,纠以六法。六法为:一曰不谨,二曰罢软无为,三曰浮躁,四曰才力不及,五曰年老,六曰有疾。核之而实,则不谨者、罢软无为者革职,浮躁者降三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,主征伐。《殷虚编》第三三二片: “贞,勿乎(呼)寇伐工。”参见“多寇”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放牧牛的山官。《匜铭》:“牧牛辞誓成,罚金。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内园使、洛苑使、如京使、崇仪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在诸司任官为正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、“武功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冬官府属官,正四命。李行之曾任之。见《北史·序传》。官名。北周冬官府所属,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序传》:李行之“仕周为冬官府司寺下大夫。”其职掌史文阙载,可能是掌管佛寺的修缮。
内官合称。晋武帝设内官,以贵嫔、夫人、贵人为三夫人,位视三公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(456)改以贵妃、贵嫔、贵人为之; 明帝泰始三年(467)又以贵姬代贵人。南齐高帝建元元年(479) 复晋制; 陈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