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即“直事郎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膳正一人,正八品。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祭祀、宾客、亲王及王妃之膳食。
官名。唐代三京府、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、上中下都督府,均置录事,其职掌同“州录事”,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。
孝弟即孝悌,古时“弟”“悌”通用。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(四年)春正月,举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。”注:“师古曰:弟者,言能以顺道事其兄也。”按:在“孝悌”条释词中说“孝悌”为高后初置。本条中又说惠帝四年春
内命妇位号。北齐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所载《河清新令》以宣徽、凝晖、宣明、顺华、凝华、光训为下嫔,比六卿。
官名。清初兵部职方司所属职官。掌京师城门之守卫。顺治四年(1647)改“门千总”。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
使职名。唐中期以后用兵,兵多地广者则置,主巡营、防遏事。肃宗乾元二年(759)河阳决战中,郭子仪遣都游奕使灵武韩游环将五百骑前趣河阳。昭宗光化元年(898)马殷以李琼、秦彦晖为岭北七州游奕使,张图英、
吏部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吏部郎为小选、为省眼”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说:“至于铨选,其制不一,凡流外、兵部、礼部举人,郎官得自主之,谓之小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