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僧正
见“僧正”。
见“僧正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:第一科所掌为:本部所辖工程费用预算、结算及出入帐款事项;二、各地方土木工程之经费,其有应提款补助以及别项费用等之计算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道
辽朝地方行政建制,有府一级机构,除五京留守司所在地之府外,黄龙府、兴中府地位又略高于其他府,称南面大蕃府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集市治安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使宾旅安而货财通,治市之事也。”
西夏官署名。元昊建国初期设置,掌统制训练、宿卫戍守及扈从车驾。官有马步军都指挥、副都指挥及诸卫上将军、大将军之号。官署名。西夏设置,掌宿卫,侍从。以马步都指挥为主官,佐属有副都指挥使及诸卫上将军、大将
泛指历正、司分、司至、司开、司闭五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少昊鸟师鸟名。”注:“张晏曰:少昊之立,凤鸟适至,因以名官。凤鸟氏为历正,玄鸟司分,伯赵司至,青鸟司开,丹鸟司闭。师古曰:玄鸟,燕也。伯
官名。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总理本司事务。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三品官员之母、祖母。
官名。秦、汉为都水长副贰,西汉太常、治粟内史、水衡都尉、主爵都尉等署皆置。隋初为都水台次官,员二人,正八品上。文帝仁寿元年(601)改台为监,历代沿置,故亦称“都水监丞”。炀帝大业五年(609) 以后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明初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右韶舞一人,皆从九品。掌乐舞承应,以乐户充之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亦设左、右各一人,从九品。雍正七年 (1729)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