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治内科,内医衙即为其门诊之所。内医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其官阶分为三等:职同将军内医四人,职同总制内医七人,职同监军内医七人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令。
官名。元代秘书监的长官,其地位在秘书监太监、少监之上。见“秘书监(2)”。
官制用语,天子行施职权叫称制,代行天子职权,也叫称制。《汉书·高后纪》:“惠帝崩,太子立为皇帝,年幼,太后临朝称制。”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》:“太后称制,议欲立诸吕为王。”
官名。西突厥处罗可汗置。与阎洪达等官评议国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①爵名。周朝五等爵之第五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定诸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,位一品。晋朝始对立国建官食封邑之男爵加“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牧司事。
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