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九卿
参见“九卿”。
参见“九卿”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农工商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员额一人,为农工商部长官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小冢宰上大夫的省称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上大夫。《资治通鉴》陈宣帝太建十二年:“昉又求小冢宰。”注:“后周置小冢宰,上大夫也,六命。”
科举考试中对乡、会试正主考官之尊称。
官名。参见“中书”。官名。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,掌撰拟、翻译等事,为正七品官。或由举人考授,或由特赐。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,可充乡试主考差,还可补知州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参见“司弓”。
金代部族军之一。由奚人、遥辇等九猛安组成。分徙于咸平、东京、临潢、泰州、山西、河东、滨、棣及西北、西南二路之境。
官名。(1) 汉朝乌孙国置。据 《汉书·西域传》,乌孙国职官有“大监二人”。职掌不详。(2) 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,典宫内事。有宫内大监、文绣大监、典禀大监等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作司、大监、女侍中三官视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设知院官一至二人,详议官六人,皆以朝官充任。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本院,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,再下中书审议,中书议后再奏,取旨后始定案,以防
宋朝官文书名。又称改官举状、京状。即高、中级官员向朝廷推荐选人磨勘改为京官的奏状。每年或分上、下半年依名额荐举,一个名额称一“京削”。宋代高中级官员向朝廷荐举选人,经过磨勘改为京官的一种奏状。又称改官
指伏羲和神农。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泰古二皇,得道之柄,立于中央。”注:“二皇,伏羲神农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