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罗郡王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。位世子下、长子上。简称郡王。初封时均另给赐号,如克勤郡王、端郡王等。死后予谥,在赐号下加一字。
爵位名。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,简称郡王,其地位在世子之下,长子之上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。位世子下、长子上。简称郡王。初封时均另给赐号,如克勤郡王、端郡王等。死后予谥,在赐号下加一字。
爵位名。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,简称郡王,其地位在世子之下,长子之上。
明、清荫叙之制。为入仕途径之一。明初自一品至七品,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洪武十六年 (1383) 定,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,正一品子,正五品用; 从一品子,从五品用;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,从
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一。永乐二十二年(1424)置。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。设提督内臣一、武臣二、掌号头官二。下设中军,左、右哨,左、右掖等五军,分别由管哨、掖官等统之。② 清朝八旗禁卫部队。咸
钦天监之别称。
官名。①大长秋别称。《后汉书·定者传》:“(郑众)遂享分土之封,超登宫卿之位。”李贤注:“宫卿谓为大长秋也。”②太子左庶子别称。《旧唐书·李纲传》: “左庶子唐令则自请奏琵琶”,“纲白勇曰:‘令则身任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雍州丝局”。
宋朝阁名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建,收藏哲宗御制文集,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宋阁名。大观二年 (公元1108年)初建收藏哲宗御制文集,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,以理军中词讼。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仍置断事司,设断事,正六品,副断事,正七品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额设五人,正八品。协掌各马厩、牧厂之牧马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或士人欲见宰相、执政,须将本人名刺、门状递呈本府书司值省官,称为下呼召。候呼召时,即随其引导参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