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狡士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晋阳。北齐都邺,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,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,故设,简称“并省”。设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左、右仆射及各部尚书,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。当皇帝驻晋阳时,可在一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醯制食物。
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名。宋置,见“四方馆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,与酋望往往兼主兵、户籍、礼、刑、官人、工作、财用、客、商贾、马、牛、仓廪诸官; 望苴蛮置十二人,与清平官等列,日议事王所,出治军壁称节度,次补清平官,由曹长有功者补进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,主管军中法律事务。《晋书·张轨传》:“於是(张重华)以(谢)艾为使持节、都督征讨诸军事、行卫将军,(索)遐为军正将军,率步骑二万距之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。两晋、南朝宋沿之。领兵侍卫殿内,位在殿中将军,中郎将之下。由皇帝及执政大臣的亲信充任。南朝宋时银印青绶,四时朝服,武冠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侍卫殿内,位在殿中将军下,七品。晋和
同“修撰”,见“修撰”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属“县司法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秩第九品,掌诸署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