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府寺正卿
官名。见“外府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外府寺”。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设.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属司法院。设院长一人,总理院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司法院,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,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
见“唱名”。
官名。北宋皇城司置勾当官若干人,以诸司使副、内侍都知推班充任。南宋避高宗名讳,改称干当官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令,掌铨查六宫,二品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可兼充僧录司,缺出由右善世升补。
辽官名。太仆寺官员,掌簿册文书。
官名。详见“左右中牧官都尉”。
清朝州同之别称。
参见“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