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理狱讼。汉朝及后代沿置,为地方官府职掌刑狱的属吏。官名,春秋时即有此官,秦汉皆沿置,掌管监狱及罪犯。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:“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……绛侯既出,曰:吾尝将百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出征时督率诸将。职掌略同领军。三国蜀亦置。见《三国志·夏侯渊传》。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领军,掌督率禁军、督率诸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渊传》:“十四年
东道慰劳大使的省称。《周书·赵肃传》:“(肃)又兼行台左丞、东道慰劳。”
又称“冢君”。西周诸侯国君别称。《逸周书·商誓》: “尔冢邦君无敢其有不告见于我有周。”
官名。北宋神宗时,五岳庙设管勾、提举或提点官。后改置监官,以选人充任。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,如同黜降宫观之例。南宋时,因官多阙少,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,理为资任。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击鼓奏钟镈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镈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金奏之鼓。凡祭祀,鼓其金奏之乐。飨食、宾射、亦始之”。官名。掌管击
学官,掌教授五经。五经指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。《礼》,在汉朝指《仪礼》,后代指《礼记》。《春秋》包括三传,即《公羊传》、《左氏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是岁,大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色司次官,佐司色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色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所属有铸工中士,正二命;铸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铸造器物。
军官名,指偏将、裨将,与“大将”相对而言。《史记·郦商传》:“凡别破军三,降定郡六,县七十三,得丞相、守相、大将各一人,小将二人,二千石已(以)下至六百石十九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