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长
宋朝书院及州学职事名。南唐白鹿洞书院设。宋初沿置,为书院职事人,差补进士或贡士充任,官府给牒。仁宗时,州学亦设,选学生充任,仍给牒,位在学录之下。
南唐时白鹿洞书院除洞主外,另设堂长一人。宋承其制,不少书院中均设有堂长一人,为书院的职事人,差补进士或贡士充任,由官府给牒,仁宗时州学中亦设此职,由州给牒委任,位在学录之下。
宋朝书院及州学职事名。南唐白鹿洞书院设。宋初沿置,为书院职事人,差补进士或贡士充任,官府给牒。仁宗时,州学亦设,选学生充任,仍给牒,位在学录之下。
南唐时白鹿洞书院除洞主外,另设堂长一人。宋承其制,不少书院中均设有堂长一人,为书院的职事人,差补进士或贡士充任,由官府给牒,仁宗时州学中亦设此职,由州给牒委任,位在学录之下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,顺治(1644—1661) 初定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,差笔帖式二人管理。康熙二十六年(1687)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。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。四十年(170
古时官员丁忧,须去职,居家守制。若守制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而任职,称为夺情。另有朝廷要员,因某种需要,特命不必去职居丧,以素服留署办事,但不参与吉礼者,亦称夺情。官吏去职守丧在家,朝廷强令其出来做官,
官名。明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于詹事府左春坊置。一人,从八品。与左、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矿政局的改名。见“矿政局”。
官名。清制于各行宫均置总管管理:热河行宫位于承德,康熙四十二年(公元1703年)建成,设正副总管各一人,辖苑丞、苑副各四人,千总、委署千总四十六人;汤泉行宫,位于北京西郊小汤山,康熙五十四年(公元17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殿内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殿内省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。官名。隋初为殿内局的主官,炀帝时为殿内省的长官。唐武德初改为殿中监。
官名。宋朝置,简称干办官、干办、干官。旧称勾当公事,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。为制置使、总领、安抚使、镇抚使、转运使、提点刑狱公事、都大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,分掌有关具体事务。官名。详见“干办”条
起居郎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卫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起居郎为左螭,舍人为右螭,又并为修注”。
官名。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(406)曾置,职掌不详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8)间又置,属谒者台,员二十,从五品,掌出使。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。顺治八年(1651)置,以世职领之。雍正四年(1726
官立学校。西周始置,为教育王子及贵族子弟的学府,在太学之下。招收八岁以上、十五岁以下的贵族子弟,教授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等课程。十六国前赵、后赵及北魏亦置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“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