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
国民参政会休会期间的驻会组织。见“国民参政会”。
国民参政会休会期间的驻会组织。见“国民参政会”。
又作“官吏”。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“上造以下到官佐、史毋(无)爵者”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记燕刺王有医工长,颜师古注:“医工长,王官之主医者也”。东汉沿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医药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和平(190—193)中,任刘表为此职、荆州牧。三国魏时,与镇东、镇西、镇北将军合称四镇,多为持节都督,出镇方面。魏、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,后渐轻。三国魏定为二品;晋、南朝宋改为三品,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置于广西省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六部中所设之职官。后金天聪五年 (1631) 始置。每部一人,以汉员为之,以沟通满、汉语言隔阂。崇德三年 (1638),每部增至三人,满一人,汉二人。顺治九年 (1652) 定为三品。十
官名,属少府,其长官称令,佐官有丞,掌囚徒罪犯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参看笔者编著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《中国历代职官辞典》司空条。
见“集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官报、法令及其他官文书之编辑、印刷、发行,册宝、印信、关防、图记之铸造、颁发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
东宫警卫机构。见“左右宗卫率府”。
三国魏关押质任的机构。官亦作宫。《三国志·魏明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保官空虚,初无(资)〔质〕任。”参见“质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