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场
皇帝围猎服务机构。辽置,属北面场官。设围场都太师、围场都管、围场使、围场副使等官。清代有“木兰围场”,见该条。
皇帝围猎服务机构。辽置,属北面场官。设围场都太师、围场都管、围场使、围场副使等官。清代有“木兰围场”,见该条。
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。三国魏始设,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。晋、南朝宋、齐沿用,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为班制,陈初遵梁制,后复
天子车驾,也用来代指天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思王植传》植复上疏陈审举之义:“陛下可得雍容都城,何事劳动銮驾,暴露于边境哉?”
周朝官吏品位等级的规定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品节斯,斯之谓礼。”孔颖达疏: “品,阶格也; 节,制断也。”
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。详见“勋书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陆军部所属军队、学堂、局、厂军费之预算、决算,并审核支销。辖综察、核销二科。置处长一人掌处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二人,科员二十八人,录事十六人,分
警察职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,其地位次于警正;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,得充警察分所所长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于县,掌全县警察事务,其地位相当于科长。
官名。金大定二十九年(公元1189年),世宗才人、宝林位各设典卫司,属宣徽院。主官为令,下设丞、直长。泰和五年(公元1205年)以崇妃薨罢。兴定元年(公元1217年)复设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制作车轮。《礼记·杂记》:“叔孙武叔朝,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。”郑玄注: “轮人,作车轮之官。”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轮人为轮。”官名,周置此官,掌制造车轮及有关部件。见《周礼
见“勋旧佐领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藩镇皆置邸于京师,以大将领之,称为上都留后院。代宗大历十二年 (777)改为上都进奏院,简称留邸、进奏务。以进奏官主其事,掌传送文书。五代时,州郡不隶藩镇者,自于京师置邸。宋初沿旧制,诸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