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四方使者署

四方使者署

官署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置,为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署,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,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、录事、叙职、叙仪、监府、监置、互市监、监副、参军各一人; 录事主纲纪,叙职掌其贵贱立功合叙者,叙仪掌小大次序,监府掌其贡献财货,监置掌安置其驼马船车,并纠察非违,互市监及副掌互市,参军掌出入交易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典试委员

    (1)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。(2)员额若干人,大都是国内各门学科的专家,由他们出试

  • 同出身

    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(宋朝第四等、第五等或第三、四、五等),赐同出身,下出身一等。有同三传出身、同进士出身、同学究出身等名目。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,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。科举同

  • 南院太师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知南院大王事下。

  • 丁拏

    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三月神宗崩,七月,夏国“遣丁拏嵬名谟铎、副使吕则陈聿精等来奠慰。”丁拏为嵬名谟铎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五四“庆历五年

  • 北京盐使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北京。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、肇州、泰州及接壤处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

  • 收发红本处

    官署名。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清中期以后设立。掌收发“红本”(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)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,亦归

  • 台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后改称台正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
  • 三铨考试

    唐铨选之制,南曹检验合格的文武选人,须分别参加吏兵二部的铨试。旧制尚书一人主持六、七品选,称为尚书铨;侍郎二人分为二组,主持八九品选。分别称中铨和东铨,后又改中铨为西铨。景云年间始实行六品至九品统一铨

  • 尉氏

    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
  • 典印署

    官署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,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印绶符牌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