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一人,掌推鞫狱讼。后改为观察推官。参见“推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官名。都水监次官,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以后,改都水少监置,从四品。参见“都水监”。官名。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,炀帝加置少监,旋又改少监为少令。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又改为少监。
流外女官名。唐置,属内侍省宫闱局,员额十六人,掌中宫伞扇。
传舍小吏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 “光武乃称邯郸使者,入传舍。传吏方进食,从者饥,争夺之。”官名,掌管传舍的小吏。参看“传舍”条。
官名。为辽北枢密院中丞司的长官,见“北枢密院中丞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)置,典煮炼百药,供帝王服食。立仙坊,封西山以供其薪蒸,由太医负责煎采药物。后罢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征伐。曹仁曾任此职,不常设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