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械科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项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项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司天监官员,掌孔壸刻漏之事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五院部边防军。
官名。同“里宰”。春秋置。掌授卿大夫宅居之事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 “若罪也,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,唯里人命次。”韦昭注: “里人,里宰也。有罪去位,则当受舍于里宰。”乡官名,即里尹、里宰之类,掌一里之
官名,东汉置,即试用光禄大夫,掌顾问应对,无常事,唯诏令所使。凡诸国嗣之丧,则光禄大夫掌吊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丁卯,遣侍中杜乔、光禄大夫周举、守光禄大夫郭遵、冯羡、栾巴、张纲、周栩、刘班等八人分
地位较低、置废无常、无固定职掌的诸名号将军的泛称。汉朝除大将军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及前、后、左、右将军等重号将军外,皆为杂号将军。魏、晋以后将军名号骤增,除上述将军外,领军、护军、四征、四镇、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诸房各设二人,比五品敕吏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掌谏司过失,为五谏官之一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官名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,四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,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