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另宗室专缺一人,计四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晋置,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有车曹史,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。
官名,汉置,为丞相属吏。丞相府分曹办公,每曹长官为掾,掌曹事,副长官为属,佐掾掌曹事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其父为丞相掾,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……后为丞相掾,复擢好畤令。”
官署名。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二年(1655) 改尚方司置。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。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协理各一人佐之。后俱省,改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催总一人,分办所属事务。康熙十六
官名。 战国楚置。 掌量器制造。 《尊古斋古鉥集林》著录战国楚官印文: “群㮚客鉥”。
杂任职名。豉即豆豉,有咸淡两种,用煮熟的大豆发酵后制成,供调味用。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豉匠十二人,掌制作豆豉。
散阶称号。明朝置,为文职从八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散阶之第三十七阶。清朝沿置,为文职从八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六阶。官名。明代文阶官从八品升授修职佐郎。清代从八品授修职佐郎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《
外交部执行甄录考试的机构。设委员长一人,由外交次长兼任;委员六至八人,均由总长选派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甄录规则》的规定,甄录先看毕业论文和译文,合格者再面
爵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相当别国的“中大夫”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朔于敝邑,亚大夫也; 其官,马师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