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吏目

吏目
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掌案牍和管辖吏员,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。元朝沿置,亦为首领官。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,为流外职,任满可升为都目。例由路总管府、府、州司吏考满升入。明朝地方各州设,为州之属官,从九品。掌刑狱及官署内部事务,若州无同知、判官,则分理州事。太常寺牺牲所、五城兵马司、市舶提举司、盐课提举司、中都留守司、兴都留守司、都指挥使司、千户所等亦设,为各衙门属官,秩从九品或未入流。掌出纳文移。清承明制,于地方各州设,从九品,掌司奸盗、察狱囚、典簿录。例以宜课司大使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兵马司吏目、典史、巡检、驿丞等升任。又五城兵马司各设一员,未入流,与兵马司副指挥分管各坊,掌平诉讼、诘奸匿、弥盗窃,以及收容、赈济诸事。此外,明清之土州多设吏目,以约束土官。太医院亦设吏目,为医官,明从九品,清正九品。


官名。明代各州置吏目一人,从九品,掌出纳文书或分领州事;五城兵马司、京卫指挥使司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、王府仪卫司、都指挥使司、千户所等都设吏目,掌出纳文书之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、四、五》。清朝五城兵马司、太医院、及各州均设吏目,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相同,五城兵马司及各州吏目掌管缉捕、守狱及文书等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、三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六、十二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魏晋南北朝时期羌、胡等少数民族的首领的称号。《魏书·太宗记》: “(泰常五年420)夏四月,河西屠各帅黄大虎,羌酋不蒙娥等遣使内附。”部族之长。晋左太冲(思)《吴都赋》:“儋耳黑齿之酋,金邻象郡之渠。

  • 总计使

    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,总领左、右计事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司”。官名。宋置。掌总理国家财计,判左右计事。宋代理财,分左右二区,京东为左区,置左计使,京西为右区,置右计使。又置总计使,掌判左右

  • 虞部侍郎

    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虞部司长官,置一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虞部郎。官名。隋尚书省工部有此官,掌山泽苑囿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。

  • 讨难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七品。杂号将军名,更始置;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三年正月,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……望为丞相,

  • 塞曹掾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,郡属官。仅置于边郡如朔方郡等。官名,汉魏皆置,为边郡塞曹的长官,掌边塞事务,也奉命出使。参看“塞曹掾史”条。

  • 例贡

    清朝贡入国子监生员之一种。由廪生、增生、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用今称,乃非正途出身,因其不由考选而入贡也。性质与明朝之纳贡相似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清制,凡援例捐纳而为贡生者,称为例

  • 丞相司直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元狩五年(前118)始置,秩比二千石,为丞相府地位最高的僚属。位居司隶校尉上,有所会,居中二千石前。协助丞相监察检举百官,督录州郡长官。哀帝时改置大司徒司直。东汉初复置,光武帝建武十一年

  • 押运知州、通判

    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常以知州、通判押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“政和七年(公元1117年)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、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,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”。

  • 小医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。掌治疗民庶疾病,下设小医上士以佐之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小医下大夫,正四命,为太医下大夫的副职,兼治百

  • 汤沐食侯

    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秩五品。陈制同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