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平章政事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
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平章军国事、平章军国重事、平章政事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的省称。官名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,仆射李靖以疾辞位,诏疾少廖,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。”平章事
文书名。明清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请示公务时使用的正式上行文。只能申报给直接上级,并要求上级有所批示,不得越级使用。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)以岭南五管、黔中都督府选任土人,官非其才,乃遣郎官、御史为选补使,亦称南选使,前往简补广、交、黔等州官吏。其后,江南、淮南、福建因水旱,皆遣选补使即选地方官吏,废置不常
宋朝常参官别称。参见“常参官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负责研究各国学制以资考镜,预备随时改良章程。其局长由学部奏派,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,别设译官数人,以任翻译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专事研究各国学制,以
官名。西汉成帝始置。东汉沿置,属尚书台。设二员,领尚书三公曹,秩六百石。掌断狱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 “司徒刘恺举忠明习法律,宜备机审,于是擢拜尚书,使居三公曹。”一说东汉掌三公府文书、州郡官之考课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。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吏部尚书、大行台度支尚书等。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置兵部、民部、工部尚书各一人,正四品。高祖武德八年 (625),废陕东道
官名。西汉置,为主将之下的副将、小将。新莽时曾普赐诸郡卒正、连帅、大尹此号。东汉、三国时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,仅高于裨将军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八品 (一说魏为五品);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
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长官,即掌平日紫禁城宿卫之领侍卫内大臣。定员一人,每日轮换。如领侍卫内大臣出差或兼他职,则以内大臣、散秩大臣奏请简派。皇帝巡幸或驻跸圆明园则以内大臣直紫禁城。下有散秩大臣三人(直乾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