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
指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见“东宫六傅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虞衡司所属机构。初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后革。掌淘洗青绿,如烧造银硃所用之水银,烧造黄丹所用之黑丹等,皆按月支料烧炼完备,逐月进赴甲字库收贮。官署名。明置,属工部。掌造作颜料。设大使一人
指任免官吏的制度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郑玄注: “废,犹退也。退其不能者,举贤而置之。”
指帝王在位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肆中宗之享国,七十有五年。”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主将。
吏员名。清置,见“珍羞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即“勒停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考功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