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出身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(宋朝第四等、第五等或第三、四、五等),赐同出身,下出身一等。有同三传出身、同进士出身、同学究出身等名目。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,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。科举同出身人,通常须守选。
宋科举之制,进士科与诸科应举人,殿试合格,名列第五等者,各赐同本科出身,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者按一定等第,亦赐上舍同出身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进入一定等次(宋朝第四等、第五等或第三、四、五等),赐同出身,下出身一等。有同三传出身、同进士出身、同学究出身等名目。诸科举人及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,可赐本科及上舍同出身。科举同出身人,通常须守选。
宋科举之制,进士科与诸科应举人,殿试合格,名列第五等者,各赐同本科出身,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者按一定等第,亦赐上舍同出身。
陆海空军,在作战、防守、戒严、操练时,以高级军官发布号令者,称司令官。其办公机关称司令部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设常侍等官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所属铸印局主官。掌局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满洲一人,寻省。雍正十一年(1733)复设,於礼部司员内拣选一人充任,一年而代。乾隆二年(1737)定制,设汉一人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
宋制,于诸路设监司,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,还有安抚使、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,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。各州、府的狱讼案件,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。这许多监司衙门,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,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
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以八则治都鄙。”郑玄注: 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。”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。康熙三年(1664)设。左、右翼各一人。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。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掌驭君王用车。《周礼·夏宫》:“田仆,上士十有二人”,“掌驭田路,以田以鄙,掌佐车之政,设驱逆之车。令获者植旌,及献,比禽。凡田,王提马而走,诸侯晋,大夫驰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
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,又称制书。汉朝因之。内容有一定格式,其文曰制诏三公,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,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。明朝由殿阁学士
按年支付的薪俸。北洋政府规定副总统的薪俸按年支给称为年俸,是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特殊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拟武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威雄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