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中书门下平章事

同中书门下平章事

官名。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令、侍中为正宰相,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,入政事堂议政。贞观八年(634)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有“平章事”之名。高宗永淳元年(682)以黄门侍郎郭待举、兵部侍郎岑长倩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以“同平章事”入衔。玄宗以后,逐渐成为宰相专称,迄五代不改。藩镇节度使带此号则称“使相”。北宋前期为宰相、使相所带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宰相尚书左右仆射复加此衔,孝宗乾道八年(1172)省。辽朝偶以为中书省长官,职同宰相,参与朝政,然多用为功臣加官及死后赠官,亦称“同政事门下平章事”、“同平章政事”、“同政事令门下平章事”等。


官名。唐代始置,也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常在他官中选派一些人分担宰相之任,称“同中书门下三品”,高宗永淳元年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了宰相的官衔。初,三省长官议事,在门下省的政事堂,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;开元中,改政事堂号“中书门下”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意思是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共同商议处理国家大事。其后,宋、辽等朝沿其制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宰相之职》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中书省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加黄钺

   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《旧唐书·高祖纪》载:“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、使持节、大都督内外诸军事。”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,而加黄钺则专杀戮,其权极大,已非寻常人臣之职。

  • 卑末

    职位低微的小官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,程试殿最,随能升授。”

  • 仁师

    西夏官位。谏师位之一,为皇太子之师,在中书、枢密位下,与次等司等。

  • 祠祭署

    官署名。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。掌各坛庙祭祀事宜。明朝天坛、地坛、先农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,祀丞二人。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,下设协律郎五人,赞礼十四人,司乐二十三人。各坛

  • 警察分驻所

    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
  • 仪仗军

   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
  • 大仆正

    官名。西周众仆官之长。详见“太仆”。

  • 辞曹属

    官名,汉置,为公府辞曹副长官,佐辞曹掾掌辞讼事。参看“辞曹”条。

  • 都护大将军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,二品,位在镇军大将军上,禄与特进同。置长史、司马、主簿等僚属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进为一品,俸禄及置僚属皆从诸公。武官名。晋代设置,为优礼大臣的虚号,开府者为位从公,见

  • 京卫

    明代军事组织。包括上直二十六卫,五军都督府所属三十三卫以及非亲军而不隶都督府者十五卫。上直二十六卫是锦衣卫、旗手卫、金吾前卫、金吾后卫、羽林左卫、羽林右卫、府军卫、府军左卫、府军右卫、府军前卫、府军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