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竹监
①官署名。唐朝司农寺置,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掌植竹、苇,供尚食局竹笋及宫中百司帘篚等。另有录事、监事、苇园匠等。②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六品下。
官名。唐置,属司农寺,掌植竹、苇,供宫廷及中央各官署帘笼箧等竹器,每年以竹笋供尚食。其主官即称为司竹监,员额一人,秩从六品下;其下有副监一人,正七品下;丞二人,正八品上;所属有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苇园匠等员。
①官署名。唐朝司农寺置,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掌植竹、苇,供尚食局竹笋及宫中百司帘篚等。另有录事、监事、苇园匠等。②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六品下。
官名。唐置,属司农寺,掌植竹、苇,供宫廷及中央各官署帘笼箧等竹器,每年以竹笋供尚食。其主官即称为司竹监,员额一人,秩从六品下;其下有副监一人,正七品下;丞二人,正八品上;所属有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苇园匠等员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并入有关机构,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复置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设令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监临之;下设
学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即讲《诗经》祭酒,位上卿,掌讲授《诗经》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
官名。见“典设郎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从八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
内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四员,正二品,位同九嫔,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,秩正二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曹次官,管理南部各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王宪传》: “(王嶷)稍迁南部大夫,高祖初,出使、巡察青、徐、兖、豫,抚慰新附,观省风俗。还,迂南部尚书。”亦有以他官兼录者。孝文帝太和(4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七年(1374)于广西庆远府(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)置,设大使一人,从八品副使一人,正九品,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。后革。
亦称候选人员考试,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,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。《县参议员选举条例》规定:“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,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,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”;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