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部总务厅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经费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经费。
见“大司族”。
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。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,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,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高等教育、普通教育、社会教育、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。设长官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一人、
官学名。东汉明帝时为四大外戚樊氏、郭氏、阴氏、马氏四个大家族的子弟所创办,因为这四家外戚势力很大,但不是列侯,所以叫小侯。后来凡属贵族子弟,不论姓氏都可入学,匈奴也派遣子弟到这所学校来学习。学校的设备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保甲警察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见“左右宗卫率府”。
明清对地方高级官员之统称。简称封疆。明清指三司长官都指挥使、布政使、按察使。清朝指总督和巡抚。以其总揽地方军政大权,故比之于古代分封疆土之诸侯。亦称疆臣、疆吏。指明清时代的总督或巡抚。参看“封疆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邮政总局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请简,以二品卿衔洋员充。掌司本局事务。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三年(676)置,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,赴桂、广、交、黔等州,选、补官吏。
官名。见“度支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