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谕德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三年 (663) 始置太子左、右谕德各一人,正四品下,掌谕太子以道德,随事讽赞,分隶左、右春坊。宋朝仁宗、神宗、钦宗为太子时皆置,以他官兼任。金朝置为东宫僚属,正五品,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明朝隶詹事府右春坊,掌赞谕规谏太子,从五品,以翰林院官兼任。清顺治九年 (1652) 沿置,员一人,由汉人充任,隶詹事府右春坊,与右庶子等共掌记注纂修之事。十五年省。康熙十四年 (1675) 复置,满、汉各一员,汉员兼翰林院修撰衔。三十七年省满员,五十七年又省汉员,遂废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三年 (663) 始置太子左、右谕德各一人,正四品下,掌谕太子以道德,随事讽赞,分隶左、右春坊。宋朝仁宗、神宗、钦宗为太子时皆置,以他官兼任。金朝置为东宫僚属,正五品,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明朝隶詹事府右春坊,掌赞谕规谏太子,从五品,以翰林院官兼任。清顺治九年 (1652) 沿置,员一人,由汉人充任,隶詹事府右春坊,与右庶子等共掌记注纂修之事。十五年省。康熙十四年 (1675) 复置,满、汉各一员,汉员兼翰林院修撰衔。三十七年省满员,五十七年又省汉员,遂废。
匈奴官名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获单于父行及嫂、居次、名王、犁汙都尉、千长、将以下三万余级”。
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。武职。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。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、奉天、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,由千总、把总、外委充任,分别统于总督、将军和府尹,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。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,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庙署令所属,掌五岳四读神祀,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。
继承父亲为卿。《左传· 成公十三年》: “且先君之嗣卿也。”杨伯峻注: “郤铸,郤克之子,郤克为晋景上卿,郤锜又为其子厉公之卿,故云‘嗣卿’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位七品。职掌不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纠察非法,位七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·十八》。
官名。①相传为周天子执政三官之一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百官各以其成,质以三官。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,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。”②春秋战国置。宋国为六卿之一,执国政。鲁国亦称大左司徒。《鲁大左司徒元鼎铭》
吏部尚书之别称。以其掌铨选,故名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批会过犯。
见“庶吉士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长官。掌总理御厩事务,以及厩属官员之选除赏罚事。雍正六年(1728)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额定二人,由侍卫补授一人,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。正三品。